加强党建组织高质量科研******
【自立自强·大家谈】
作者:张丽萍(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科技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等,对科技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的基本组织单元,应该如何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最高效率地组织科研活动,这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我的体会是,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所高质量发展、组织高质量科研。
一是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我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让我们感到沉甸甸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的使命担当,引导科研人员从“我要做什么”积极向“国家需要我做什么”转变,从科研规划、科研方向、科研选题、科研目标等入手,主动对标对表“四个面向”要求和“充分体现国家意志、有效满足国家需求、代表国家最高水平”创新价值标准,保证科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创新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近年来,中科院理化所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建工作与科研业务深度融合,为重大任务攻坚、重大成果产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比如,针对承担的航天低温制冷机等重点研制任务,提出“三线工作法”,在“管理线”和“技术线”的基础上,增设一条“思想线”,将党的基层组织有机融合到科研攻关的组织体系中,把党建工作落实到科研最前线,党组织在重大任务中既把握政治性和原则性,又能及时解决遇到的思想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再如,为加快大型低温制冷设备的自主研制,研究所成立了以我国低温研究的开创者洪朝生冠名的青年突击队,凝聚和激励青年科技人员弘扬科学家精神,瞄准国家需求,勇担重任、攻坚克难,已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未来,研究所将不断探索党建引领科技创新的方式方法,筑牢战斗堡垒,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是进一步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广大科技人员刻苦钻研,集智攻关,也要发挥模范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讲好科学家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倡导科研人员心怀“国之大者”,把个人的“小我”融到实现科技强国的“大我”之中。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科技攻关的关键时刻亮身份、见行动。同时注意挖掘各类先进典型,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职工、巾帼风采奖、五四先锋奖、我最喜爱的导师、理化工匠等奖项,以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引领,着力在研究所内形成争做先锋、争做模范的良好创新氛围。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党对科技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为科研院所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面向未来,我们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目标要求,切实抓好二十大精神的落地见效,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所高质量发展,努力产出重大科技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科技人应有的重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6版)
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下功夫******
作者:冯舟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对于我们这个成立100多年、执政70多年、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来说,在内有诸多大党独有难题需要破解,在外面临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很多问题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体系”层面聚焦用力,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也包含众多子系统,处于复杂的联系之中。在总体设计上,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5+2”任务布局,对党的建设框架体系进行重大改进和重塑,使之更加科学合理、运行有力。在体制机制上,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在制度架构上,形成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各方面法规协同耦合、衔接配套,强化制度执行力,发挥强大治理能力。在现实举措上,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等七大方面要求,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同时,作为动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随着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而不断发展完善的。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点是健全“体系”。“体系”包含多个层面,但基础是制度。因此,首先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依靠党章党规党纪严肃处置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着眼事业需要、实践发展,及时进行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党内法规体系的管党治党效能释放出来。要做到“三个更加突出”,即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力求使管党治党的理念思维、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具体措施等统一起来,上下贯通、内外协调、相互促进,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合力。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把“全面”的要求落实好,确保无遗漏、没缺口、不脱节。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不健全,现实问题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要把党内存在的顽瘴痼疾当成一面镜子,反照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动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