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中新网1月11日电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11日表示,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的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养老机构内的黄色、红色标识重点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注和老年人重症前期的“早识别”。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日就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称,在“乙类乙管”阶段,民政部门要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养老机构“保健康、防重症”目标?
“‘保健康、防重症’是‘乙类乙管’阶段整个疫情防控的重心,养老机构也是这样的。”李邦华称,现在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这些老年人多数是高龄、失能和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感染就容易形成聚集性感染,而且老年人感染后,重症风险比较高。民政部按照“乙类乙管”阶段“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部署,结合养老机构的特点,坚持“关口前移”,会同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着力预防和减少老年人重症的发生。
一是指导养老机构每天做好至少两次的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的核酸或抗原检测,如果养老机构自行联系核酸检测机构有困难,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给予协调,做到老年人的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能够“早发现”,以及养老机构阳性人员的“早发现”。
二是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的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养老机构内的黄色、红色标识重点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注和老年人重症前期的“早识别”。
三是发挥养老机构内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的医疗机构的作用,储备相应的药物,通过远程或者上门巡诊诊疗服务,做到感染老年人诊疗的“早干预”。
四是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的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在医疗资源紧张的时候,养老机构如果提前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床位比较紧张时,要求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协作,统筹辖区内的其他医疗资源,优先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安排接诊和病床,做到“早转诊”。
全网都在求止咳,医生紧急提醒千万别乱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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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条与咳嗽相关的词条登上热搜
很多网友反应,自己阳了十多天都转阴了,却还是咳嗽不止。有网友担心,一直咳嗽会不会咳成肺炎?
对此,武汉市中医医院肺系病科副主任医师卢丽君表示,咳嗽本身不会引起肺炎,肺炎却会导致咳嗽。
感染新冠病毒后,即使核酸和抗原显示阴性,咳嗽的症状却依然没有消失,有的还比较严重,主要是因为奥密克戎病毒感染后损伤了呼吸道黏膜。
咳嗽是人体的一种保护机制,感染后咳嗽是许多呼吸道病毒感染都会出现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必过于紧张。
医生提醒:不要盲目使用止咳药
咳嗽不止怎么办?能否使用止咳药?对此,医生提醒,不要一咳嗽就用止咳药,止咳药使用不当,反而会加重感染,甚至导致肺炎。
“如果一咳嗽,就用中枢性镇咳药将咳止住,表面上看起来咳嗽是停了,但如果本身的感染没有得到控制,气道内的分泌物会越聚越多,甚至引起气道阻塞,有可能激发新的细菌感染,严重时会进一步诱发支气管炎或肺炎。”北京儿童医院呼吸科主任医师刘秀云指出。
咳嗽应该怎么用药?
1.轻度咳嗽不需镇咳,对一般咳嗽的治疗应以祛痰为主,不宜单纯使用镇咳药。但严重的咳嗽或咳嗽明显影响生活质量时,则可适当服用镇咳药。
2.如果咳嗽伴有多痰,应与祛痰剂合用,以利于痰液排出和加强镇咳效果。对痰液特别多的湿性咳嗽,应谨慎用药,以免痰液排出受阻而滞留于呼吸道内或加重感染。
3.儿童一般应少用镇咳药,多痰或肺瘀血患儿禁用。对于剧烈咳嗽或伴有胸痛和高张性气胸患儿,可给予镇咳药,但必须禁用具有成瘾性的中枢镇咳药物(如可待因及含有可待因成分的复方制剂)。
4.老年人若出现咳嗽、无痰或少痰等症状,可酌情使用右美沙芬、喷托维林或苯丙哌林等镇咳剂。
5.使用镇咳药时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应用复方制剂时要了解其成分,注意每种成分的禁忌证,多种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还要避免重复用药。
总之,咳嗽是一种有益的保护性反射,过早应用止咳药不利于痰液排出。如果不能明确病因,别擅自选用止咳药。
来源:央广网综合新黄河新闻客户端
本期编辑:毛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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